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济宁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根据安排,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2021年4月8日至4月28日)。进驻期间,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537—2271569,专门邮政信箱:济宁市第77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时至20时。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督察组主要受理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市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