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件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十六批)
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件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十六批)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20210417-33 | 喻屯镇三联木业生产树脂板,南边村庄闻到异味。 | 任城区 | 大气污染 | 2021年4月17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喻屯镇党委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济宁三联木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加工销售中高密度板,2018年8月通过了环评验收,该公司生产原料为木材(枝桠材),经削片、热磨与施胶、热压、冷却、锯切等工序生产中(高)密度纤维板,异味是料场内新砍伐的杨树木和削片后的芳香油味。 | 是 | 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喻屯镇政府要求该企业更换高密度覆盖网,目前已完成;喷淋由4小时一次变为2小时一次,减少气味挥发;将原料堆放周期由30天缩短为20天。 | 无 |
2 | 20210419-14 | 曲阜市陵城镇鲍家庄村村南,济宁学院西300米有一养殖场,养殖异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曲阜市 | 大气污染 | 2021年4月19日,曲阜市农业农村局、曲阜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陵城镇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反映的养殖场位于陵城镇鲍家庄村村南,名为鲍某忠养猪场,所处位置不在禁养区内。鲍某忠养猪场始建于1998年,属于养殖专业户,现有猪舍2栋,圈舍面积约120m2,建有两个沼气池,约230m3,粪污堆积发酵后作为有机肥料直接还田处理。该养猪场存栏生猪约40头,现场检查发现圈舍内存有粪便,养殖场外未发现粪污,养殖场周围有轻微异味。 | 是 | 1、2021年4月19日,曲阜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向鲍某忠发放了生物除臭剂,对猪舍进行了喷洒。 2、2021年4月20日,鲍某忠已将圈舍内粪便清理完毕。 | 无 |
3 | 20210421-8 | 唐村镇前唐社区邹城市鲁发聚能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项目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无施工许可相关手续,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未审批。 | 邹城市 | 大气污染,其他 | 2021年4月21、23日,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唐村镇人民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经查,邹城市鲁发聚能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新型建筑材料生产加工项目于2020年8月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建设备案(备案文号20-370883-30-03-081566);2021年1月16日取得环评审批意见(济环报告表(邹城)〔2021〕7号)。 该项目处于基础建设施工阶段,施工进度约为基建工程的30%。现场安装有施工围挡,配备了雾炮、洒水车,地面未硬化,未建设洗车台;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 是 | 4月23日,邹城市住建局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该公司已按邹城市住建局要求落实了停工措施,并正在按照住建部门要求完善施工许可相关手续。 | 无 |
4 | 20210421-27 | 鸡黍镇南楼村105国道两侧,有100多家水泥制品厂,无环评手续,全天性露天施工作业,水泥、石粉的扬尘大,无降尘措施,噪音大,污水直排地下。 | 金乡县 | 大气污染,涉水污染,噪声污染,其他 | 2021年4月21日,鸡黍镇党委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反映的鸡黍镇南楼村位于金乡县与单县交界处,紧临105国道,现有制管经营户24家,均办理了营业执照,但是均没有办理环评手续。 现场检查发现,南楼村全部小型制管厂于2020年10月10日停产整治。现场普遍存在露天经营、地面未硬化、原料上料和加工过程无扬尘收集治理设施等问题,个别经营户在冲洗模具时产生少量冲洗水,该类污水主要含有水泥、沙子。目前土坑边缘和坑中有水泥、沙子固化痕迹,无污水残留。 | 是 | 针对鸡黍镇水泥制管厂污染问题,金乡县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要求鸡黍镇政府立即采取措施,对水泥制管厂断水断电,对物料全部覆盖。待其完善相关手续、整改完成后,方可正常生产。金乡县将成立清理整顿工作专班,全力推进鸡黍镇制管产业规范化发展。(责任) | 通报批评单位1家、通报批评1人。 |
5 | 20210421-40 | 任城区新华路和太白路交界处鲁抗集团,拆迁造成扬尘严重,无降尘措施。 | 任城区 | 大气污染 | 2021年4月21日,任城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南张街道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鲁抗南厂拆除项目由济宁市运河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拆除面积约7万平方米,施工现场配有6辆洒水车,车辆出入口建有洗车台,四周建有围挡。施工中拆除房屋产生的废料和建筑垃圾未及时覆盖,拆除时洒水降尘不到位,施工场地内道路积尘严重,冲洗清理不及时,有扬尘产生。 | 是 | 1、2021年4月21日,任城区住建局向济宁市运河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济任征字2021-013号),要求对建筑垃圾和废料及时清理、覆盖,在拆除时严格使用雾炮等降尘设备,对道路积尘及时冲洗清理。2021年4月24日已整改完成。 2、2021年4月27日,任城区住建局将济宁市运河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扬尘污染问题移交任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行政处罚。 | 无 |
6 | 20210422-5 | 张黄镇张黄工业园正鑫化工,生产作业时异味刺鼻,晚上锅炉烧煤,污水偷排。 | 鱼台县 | 大气污染 涉水污染 | 2021年4月22日,鱼台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鱼台县分局等部门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正鑫化工全称为济宁正鑫化工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6000吨对苯二甲酸二辛酯、3000吨邻苯二甲酸二辛酯生产项目,2011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2012年12月通过验收。 现场检查发现,企业车间门口和废气收集塔进气管道软连接处有异味。 企业生产所用热量采用1600万大卡生物质导热油炉提供,选用燃生物质专用链条炉排,该设备不能使用燃煤。经调阅锅炉投料口视频影像,未发现投放燃煤现象。调阅生产台账,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用量与购买及库存量相吻合。经三方检测显示,锅炉排放废气各项指标均符合生物质锅炉废气排放标准要求。 企业生产废水全部进入企业内部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张黄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现场检查企业内部及车间周围,未发现有地下排污管道,也未发现向外环境排放污水的迹象。 | 是 | 鱼台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鱼台县分局督促企业对异味源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泄漏的废气收集管道和接口进行了密封,经便携VOCs气体检测仪检测,已排除泄漏问题;对生产原料及产品加强了储存罐区的废气密闭收集,对物料输送管道进行排查,对存在泄漏的管道进行密闭修复。 | 无 |
7 | 20210422-18 | 张黄镇金泰丽华东侧有个水渠,水体污染严重(乳白色)异味刺鼻。 | 鱼台县 | 涉水污染 | 2021年4月22日,鱼台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水务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鱼台县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该沟渠为张黄镇农田灌溉渠。现场目测水质呈青色,未发现乳白色水体,提取水样未闻到刺鼻异味。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鱼台县分局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该处水渠进行现场取样,经检测,未超过国家农田灌溉水质基本控制标准。 | 否 | 无 | 无 |
8 | 20210422-21 | 千泉街道新体育馆南500米路东蓝色的大门内堆积沙堆,晚上进行运输。蓝色大门北部有个停车场,大约有17、18辆大型运输车辆,运输时带起扬尘对周边产生严重影响。 | 邹城市 | 大气污染 | 2021年4月22日,千泉街道办事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反映位置位于南岭村与尚兰村交界处。“蓝色大门”为千泉街道南岭村村民殷某安院子大门。该院子面积约1000平方米,院中间有一覆盖防尘网的土堆,未发现沙堆,也无近期运输的痕迹。据了解,该处原为砂石存放处,2020年砂场清理取缔后,一直未经营。 停车场为千泉街道尚兰村村民孟某立租用,南北长16米,东西长13米,面积约200平方米,场地内东侧停放着一辆装载机、一辆时丰三轮车和一辆中型货车,西侧出口处停放一辆四辆运输货车。该停车场地面及出入道路未硬化。 | 是 | 千泉街道对该处停车场进行清理取缔,目前停车场内存放车辆已清理完毕。 | 无 |
9 | 20210422-23 | 酒仙桥街道碧桂园兖州府二期,无抑尘措施,夜间渣土车运输噪声扰民。 | 兖州区 | 大气污染 噪声污染 | 2021年4月22日,兖州区住建局、执法局及酒仙桥街道办事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兖州碧桂园二期项目共计10栋楼,主楼已基本完成。截至4月15日,土方开挖、内倒、外运及外购土进场等涉扬尘施工已全部结束,近期无渣土运输。现阶段正在进行人防车库施工,主要是混凝土浇筑,基本不产生扬尘。因连续浇筑,存在夜间机器作业噪声扰民的情况。 | 是 | 兖州区住建局要求施工单位调整人防车库浇筑施工时间,在白天进行施工,未经批准不得在夜间进行浇筑施工。 | 无 |
10 | 20210422-27 | 颜店镇丁郗村东南200米信中和化纤厂,异味明显,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兖州区 | 大气污染 | 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颜店镇党委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现场调查,信中和化纤厂全名为济宁市信中和染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环保型染料的生产,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常生产,喷塔生产线、合成生产线的废气均经过治污设施处理后排放,各车间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厂区有轻微醋酸味。生态环境分局委托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要求。 | 是 | 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要求该公司落实环保主体责任,采取以下措施最大限度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一是加强车间密闭,及时关闭门窗,减少无组织扩散;二是加大对喷淋塔内的喷淋液检查频次,喷淋液PH不低于10增加喷淋效果;三是加强生产设备、污染治理设施、输送管道及管道连接处的运行维护工作,杜绝生产过程的中“跑冒滴漏”现象。 | 无 |
11 | 20210422-33 | 太平镇鲁抗中和,废水处理过程中散发气味对周边居民产生严重影响。 | 邹城市 | 大气污染 | 2021年4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太平镇人民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反映的山东鲁抗中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邹城分公司主要负责鲁抗医药公司内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水、废渣处理。该公司一期、二期污水处理项目均取得环评批复并进行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2020年5月1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该公司对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进行反吊膜密闭,废气采取“两级碱液喷淋”或“碱液喷淋+生物除臭”处理后经污水处理站南侧的排气筒排放。该公司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秦河村约920米。 现场检查发现,鲁抗医药园区南墙外可闻到异味。经对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企业废气处理增压风机运行正常,碱液喷淋设施内喷淋液pH在规定范围内,未发现通过超越管路不正常运行废气处理设施、私设排放口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经分析,异味原因为该公司在运行管理中未严格按照《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要求对污水处理设施各水池进行密闭。 | 是 | 2021年4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向鲁抗中和邹城分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严格按照《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对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拟处罚款14万元,已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目前,鲁抗中和邹城分公司正在对一期和二期系统反吊膜密封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所有开孔处采用膜材料进行修补,建立《污水池密封性检查表》,开展定期检查。以上整改工作已于2021年4月30日完成。 | 无 |
12 | 20210422-34 | 千泉街道大屈村正东方约500米,有人把基本农田沙石挖走,形成大坑,将生活垃圾填入坑内,垃圾产生气味对周边居民产生严重影响。 | 邹城市 | 固废污染,土壤污染 | 2021年4月22日,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千泉街道办事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反映地块位于邹城市千泉街道大屈村村东,占地面积约0.5亩,使用人为宋某,规划用途为基本农田,现场有少量建筑及生活垃圾。据查,在该处倾倒垃圾者为大束镇侯洼村村民侯某敏。因其承包装修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无处倾倒,便租用宋某的土地倾倒建筑垃圾,导致该处土地遭到破坏。 | 是 | 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侯某敏破坏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目前垃圾已清理完毕并完成覆土。 | 无 |
13 | 20210422-45 | 大束镇山西头村村东头有一养殖场,家禽粪便随意堆放,污水横流,养殖异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邹城市 | 大气污染 土壤污染 | 该问题与20210420-27为同一问题,已合并办理。 | 是 | 该问题与20210420-27为同一问题,已合并办理。 | 无 |
14 | 20210422-41 | 曲阜市小雪街道孔子大道东南方向大桥东一私立学校,有污水直排行为,异味明显,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名城御府正西蓼河公园北半边有明显异味。 |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 | 水污染 | 2021年4月22日,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所反映的私立学校为圣贤教育学校蓼河校区,距蓼河约50米,该校污水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曲阜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查,蓼河公园地处城市规划建成区,周边建成社区和学校均已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蓼河公园周边未发现排污口,未闻到异味,走访群众也未反映有异味问题。 | 否 | 无 | 无 |
15 | 20210422-47 | 原村支书高玉团勾结商人梅天涛强迫村民流转土地,并非法征用村民基本农田770亩,从事爆破山头、取土打砂、破坏基本农田等行为。 | 泗水县 | 土壤污染 | 该件与20210412-4反映问题相同,已合并办理。 | 否 | 无 | 无 |
16 | 20210423-26 | 曲阜市防山镇南陶洛西村红旗闸南一公里左右,有一挖沙回填的坑,坑内填埋了大量的垃圾,影响泗河水质。 | 曲阜市 | 水污染、固废 | 2021年4月23日,曲阜市水务局、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防山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反映的挖沙回填坑位于防山镇南陶洛西村原老苹果园。该坑是2017年9月修建泗河河堤旅游观光路工程在此取土形成的,道路工程完工后,防山镇政府及南陶洛西村村委会对该坑进行了回填,因土料不足回填工作未完成。该坑边存有不明人员趁夜间偷运的约30立方垃圾,主要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距泗河约900米。 | 是 | 防山镇政府责令南陶洛西村村委会对该处垃圾进行彻底清理,2021年4月25日,该地块垃圾清理及土地平整工作已完成,后期由南陶洛西村对该地块恢复种植。 | 无 |
17 | 20210423-27 | 曲阜市石门山镇后夏庄村村北有2家养殖户,距离住户太近,养殖异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曲阜市 | 大气污染 | 2021年4月23日,曲阜市农业农村局、曲阜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石门山镇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反映的养殖户名为翟某正,该养殖户共建有2个养鸭大棚,位于后夏庄村北,南面距村庄最近约200米,东西北三面是农田。翟某正于2021年4月22日购进鸭苗10000只(肉鸭)进行养殖。异味主要来源于鸭棚南侧简易沉淀池内粪污,为翟某正购进鸭苗前冲刷鸭棚产生。 | 是 | 1、石门山镇政府取缔翟某正养鸭场,因其棚内正在养殖,限其在2021年6月30日前,待本批次肉鸭出栏后停养。翟某本人当面写出了保证书。 2、2021年4月28日。翟某正已将简易沉淀池内粪污清理完毕,并新建完成1处防渗沉淀池。 3、曲阜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现场给翟某正发放了除臭剂对鸭舍进行了喷洒,最大程度降低气味污染。 | 无 |
18 | 20210423-55 | 曲阜市春秋中路与大同路交汇处东北角圣城广场小区,小区内部利用深井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温差,冬天供暖夏天制冷,举报人疑似污染地下水。 | 曲阜市 | 水污染 | 2021年4月23日,曲阜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鲁城街道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反映的圣城广场小区是商业住宅公寓一体化综合小区,建筑总面积101105㎡。小区采用中央空调系统供冷供热。空调主机利用地下水为冷热源通过压缩机进行高效热量转换。 经查,圣城广场小区共有水井10眼,其中取水井2眼,回灌井4眼,其余4眼一直未启用,井深33--35米,属浅层水,同层回灌,符合《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第32条:地下水源热泵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取水井与回灌井应当布设在同一含水层的要求。该小区于2019年向曲阜市行政审批局递交取水许可材料,由于报告内有少量生活热水用量,被曲阜市行政审批局驳回,未取得取水许可。 | 是 | 1、2021年4月24日,曲阜市水务局对圣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地源热泵水源井案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取水行为。 2、2021年4月24日,曲阜市水务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取水井、回灌井水质进行了采样检测,经检测水样达标。 | 无 |
19 | 20210424-19 | 曲阜市防山镇尧乔沟村,有一家无名养猪场,粪便污水流入养殖场旁边的旱沟里,再流入水库中,异味刺鼻。 | 曲阜市 | 大气污染,涉水污染 | 2021年4月24日,曲阜市农业农村局、曲阜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防山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反映的为张某存养殖场,位于防山镇尧乔沟村东北方向,最近距村庄约300米,周围都是山地。圈舍始建于2019年,现有猪棚5排,存栏360头。建有70m2储粪棚,150m2沉淀池,地面水泥硬化。 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雨污分流管道及西侧沉淀池未加盖盖板,粪便露天堆放于树林,有异味,沉淀池北部有污水外流,顺东南方向水沟流入南侧土坑内,土坑面积约10平方米、深约2米,土坑西侧为水库,两者之间距离约1500米,未发现养殖废水流入水库情况。 | 是 | 1、防山镇政府已于2021年4月29日协助张某存对猪舍周边粪污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沉淀池及雨污分流沟加盖了防雨盖板,封堵了排污口,并要求张某存及时清运粪污,保持圈舍及周边环境卫生。 2、防山镇政府要求张某存于2021年5月2日前完成对外排至水沟、土坑内的粪污清理。 3、曲阜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组织专家技术人员,督促、指导养殖场粪污处理、消毒灭源等工作。 | 无 |
20 | 20210425-5 | 昭阳办事处西万村,汇丰混凝土搅拌站,举报人反映该处有扬尘及噪音,对举报人产生影响。 | 微山县 | 大气污染,噪声污染 | 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昭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信访反映的微山汇丰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昭阳街道西万经济开发区中心路西侧,年产5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30万吨干混砂浆建设项目,2013年由原济宁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和验收。 该公司洗车台目前已达不到相关技术标准,不能对进出车辆进行全方位的冲洗,导致部分车辆有带尘上路现象。该公司东邻一企业,西、南均为农田,北1000米为昭阳街道西万四村居民。上料、搅拌、空压机等工序环节会产生噪音,夜间22:00以后不生产。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开展噪声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 是 | 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于2021年4月25日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对车辆洗车台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人工利用高压水枪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昭阳街道监督该企业对洗车台进行改建,5月25日前完成。 | 无 |
21 | 20210425-11 | 接庄街道中贾村与小郝村北,三贾服务区斜对面,举报人反映承包地被抢占,地里有大量建筑垃圾,有七八十公分深,未及时清运,无法进行耕种。 | 高新区 | 固废污染 | 2021年4月25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接庄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调查核实。 信访反映的位置位于鸿广路与宁安大道东500米处,属于接庄街道办事处三贾社区。该地块面积约3.7亩,其中:果园用地(021地类)约2亩,公路用地(102地类)1.7亩,为中贾村寇姓村民租赁种植。由于高架桥施工项目建设,项目完工后倾倒了100平方米建筑垃圾。 | 是 | 接庄街道办事处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4月30日完成清理覆土工作。 | 无 |
22 | 20210425-15 | 马集镇戏楼街村村西广聚石业夜间烧石灰,噪声扰民,再往西一无名石材小作坊,锯石材噪声扰民。 | 经开区 | 噪声污染 | 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马集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1.济宁经济开发区广聚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马集镇戏楼街村南1000米,年产30万吨氧化钙项目于2015年12月经嘉祥县环境保护局审批,2018年5月通过自主验收;2020年7月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该公司主要噪声源为引风机、搅拌机、皮带运输机等机械设备。该公司采用的降噪措施有: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减震、建筑装饰材料隔声等。2021年4月26日,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昼、夜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标准。 2.石材小作坊业主为刘某。2021年3月份马集镇开展巡查时发现该石材小作坊有复工迹象,当场进行了取缔,对设备进行了拆除,不具备生产条件。目前现场存放部分生产原料和两台大锯,无生产痕迹。 | 是 | 马集镇政府责令石材小作坊主自行清理生产设施,对原料进行规整或处理,4月27日已完成。 | 无 |
23 | 20210425-23 | 嘉北新区尚龙原着工地,作业扬尘严重,施工无抑尘措施,无洗车台,生活垃圾乱飞,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嘉祥县 | 大气污染,固废污染 | 2021年4月25日,嘉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嘉祥县尚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在进行开工前的“三通一平”准备工作,对地表遗留生活垃圾及其他垃圾进行成堆处理,待道路硬化后再清理外运。目前,项目尚未正式开发建设。清理作业过程未采取抑尘措施,扬尘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是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嘉祥县尚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对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批评教育,责成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彻底整改,对已成堆的垃圾进行全面覆盖。4月26日已完成整改。 | 无 |
24 | 20210425-26 | 任城区古槐街道大石桥社区环城北路23或24号,田野饭店产生餐饮油烟浓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任城区 | 大气污染 | 2021年4月25日,任城区综合执法局、古槐街道进行了调查核实。 田野饭店位于任城区古槐街道大石桥社区环城北路21号,该饭店已办理相关营业证照,2016年经营至今。现场检查发现,田野饭店楼顶共安装有2台油烟净化器,其中1台油烟净化器老化,清洗不及时,1台油烟净化器未通电。 | 是 | 1、任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田野饭店改正违法行为,更换新的油烟净化器及集烟罩,2021年4月28日,该饭店已对原有2台油烟净化器进行了全部更换。 2、针对田野饭店净化器未正常使用问题,任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其处5000元罚款。 | 无 |
25 | 20210425-27 | 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南市民公园内,文化水池内水质奇差,散发臭味,希望相关部门予以治理解决。经举报人反映,该处物业管理应为龙城物业。 | 太白湖新区 | 涉水污染 | 2021年4月25日,太白湖新区城管执法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许庄街道办事处、市民公园管理办公室、龙城物业公司、山水青园林公司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信访反映的文化水景池位于省运会指挥中心南侧,由上海山水青园林绿化公司负责管理。池内可见鹅卵石和水藓,部分水面有浮草,现场未闻到池内有明显臭味。 | 是 | 区城管执法分局要求上海山水青公司清理水中沉淀物,冲洗鹅卵石,注入清水,确保整洁美观。 | 无 |
26 | 20210425-28 | 金屯镇苦水张村村北一无名养猪场,占地大约1-2亩地,异味刺鼻。 | 嘉祥县 | 大气污染 | 2021年4月25日,金屯镇政府、嘉祥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信访反映的养猪场位于金屯镇苦水张村村北,经营户为张某喜,现存栏生猪60头,属于养殖专业户,不在禁养区。4月24日,养殖户在清理沉淀池内的污水时,有少量污水遗留在沉淀池旁,产生异味。 | 是 | 县畜牧业发展中心、金屯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对该养殖户提出了整改指导意见,责令其立即清理遗留污水,保持周边环境卫生,并喷洒除臭剂、消毒液等,降低异味,4月27日已完成。 | 无 |
27 | 20210425-32 | 万张镇工业园内一工厂,用死鸭子炼油,仅夜间工作,白天大门紧闭,距离居民区半里地,异味刺鼻。 | 嘉祥县 | 大气污染 | 2021年4月25日,万张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信访反映的加工厂为嘉祥县金鑫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万张街道万张村西300米,主要利用家禽家畜屠宰下脚料加工生产非食用油脂,设计产能5000吨/年,2020年8月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批复。2021年3月设备安装完毕,配套建设了喷淋塔、两套二级活性炭吸附等污染防治设施,3月16日进行生产设备调试。该公司3月27日停产至今。在生产车间东侧冷库内存放大约5吨前段时间生产时产生的下脚料(油渣),其中约200公斤堆放在地上,其余用墩包包装,未采取密封措施,库内有明显气味。 | 是 | 针对产生恶臭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济环嘉责改字〔2021〕1-024号},责令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脚料产生异味。4月26日,该公司已将存放在冷库内的下脚料清理完毕。 | 无 |
28 | 20210425-34 | 嘉祥县萌山路与曾子大道338省道交汇处西300米,九巨龙开发有限公司在卧龙山山体处,建了40栋别墅,破坏生态环境。 | 嘉祥县 | 其他 | 2021年4月25日,嘉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规划发展服务中心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2018年济宁九巨龙房地产有限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共取得省道338线以北、萌山路以西、嘉北路以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58亩,土地出让用途为商住用地,项目所在地块符合嘉祥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出让容积率在2.0-2.5之间,土地出让程序和出让标准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项目规划设计,用地范围内规划建设低多层住宅80栋,高层住宅25栋;该地块不涉及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红线,地块内山体为历史遗留的废弃石塘坑,占地面积约34亩,项目建设时已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对废弃石塘坑进行了综合整治,未对该地块的环境造成破坏。 | 否 | 无 | 无 |
29 | 20210425-35 | 拳铺镇申垓村梁山金牛机械制造公司,距离居民区200米,夜间12点以后施工作业,露天喷漆,味道刺鼻,噪音大,污水直排路边的水沟(危废、机油)。 | 梁山县 | 大气污染,涉水污染,固废污染,噪声污染 | 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拳铺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梁山金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拳铺镇申垓村北约400米处,外购铸造件通过车床加工生产挂车用牵引销,建有车床、数控锯床、钻铣床、电炉等生产设备,2015年7月,环评报告表通过梁山县环保局审批,2018年4月进行了自主验收。该公司无喷漆工序,生产过程中切削液循环利用,机器用润滑油自然损耗后定期补给,通过对厂区周围排查,未发现污水直排路边沟现象。2021年1月14日,该公司按要求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进行了监测,,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废气排放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否 | 无 | 无 |
30 | 20210425-37 | 马营镇山东聚立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4小时施工作业,现因环保检查停工,黑色污水直排到厂区附近的水沟里,厂区内道路未硬化,扬尘大,生产时噪音大,距离居民区200米,车间有烟筒,废气直排空中,味道刺鼻。 | 梁山县 | 大气污染,涉水污染 | 2021年4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马营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山东聚立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马营镇梁五路南中心路8号,主要从事牵引销、牵引轴及工程车轮生产,建有生产车间1座,车间内有天然气窑炉1座,液压锻压设备2台,锯床10台,数控车床7台,2020年9月通过环评审批。 该公司距离居民区约700米,符合建设规划要求;于2021年3月开始建设,目前部分生产设备已安装到位,正在进行调试;生产环节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对厂区内及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该公司厂区进出主要道路已硬化,但部分易产生扬尘地块覆盖不全;车间内的外排烟筒为天然气窑炉废气外排口,无刺鼻气味。 | 是 | 山东聚立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对易产生扬尘地块进行全覆盖,对厂区道路进行清扫、洒水,避免扬尘产生,4月25日已完成。 | 无 |
31 | 20210425-38 | 金屯镇土山桥村村北,晁某印私建厂房,占地2亩,租给石材加工厂,施工作业时产生扬尘,无降尘措施,噪音污染大,无环评手续。 | 嘉祥县 | 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其他 | 2021年4月25日,金屯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信访反映的加工厂,业主翟某某,位于金屯镇土山桥村,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违规生产,建有车间1个,安装石锯3台,未配套建设收尘设施,生产过程产生粉尘和噪声。 | 是 | 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依法对该石材加工厂清理取缔,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拆除生产、用电设备,清理原料及产品,5月1日前完成。 | 无 |
32 | 20210425-39 | 满桐镇西翟坊村西南一无名养鸡场,占地大约3亩地,粪便污水堆放在养鸡场的西南角,距离蔡河很近,味道刺鼻。 | 嘉祥县 | 大气污染 | 2021年4月25日,满硐镇政府、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信访反映的养鸡场位于西翟坊村西南,南距蔡河约500米,占地约3亩,现养殖蛋鸡约9000只,经营者为西翟坊村村民翟某昌,属养殖专业户,不在禁养区。该养殖场采用刮粪板清理粪便,鸡舍一侧建有沉淀池。污水排入防渗沉淀池,距离蔡河大约500米,不会排入蔡河。在养殖场西南方向约100米处存有鸡粪,系农户张某梅向翟某昌购买鸡粪,用作农田有机肥料,未采取覆盖措施,现场有恶臭气味。 | 是 | 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满硐镇政府对该养殖户提出了整改指导意见,责令翟某昌协助张某梅清除露天堆放的粪污并用土覆盖,喷洒除臭剂、消毒液,5月6日前完成;责令翟某昌5月10日前建设储粪棚,不准露天存放粪便,并对其经营的养殖场喷洒除臭剂,减轻异味。 | 无 |
33 | 20210425-42 | 任城区安居街道西五里营村东,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河堤修桥,在居民房屋处堆放建筑垃圾等,距离居民区 4-5 米,有一个打桩机噪音污染大,工厂车辆来回在居民区周边运输物料,未采取防护措施。 | 任城区 | 噪音污染 | 2021年4月25日,任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任城区住建局、安居街道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反映的问题位于任城区安居街道西五里营村东,运河西路道路升级工程项目,该工程正在进行河堤修桥打桩,工程甲方为济宁市运河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乙方为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工地内有1处未拆迁民房,户主为西五里营村村民魏某某,该民房周边为河堤修桥施工现场。 经查,运河西路道路升级工程项目工地内未拆迁民房周边未存堆建筑垃圾,该工程修桥打桩地点距该民房4米,打桩过程中产生噪音,由于该民房在施工现场内,建设单位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 是 | 2021年4月25日,任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济宁运河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下达了《综合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综合行政执法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该公司立即改正,做好降噪防护措施。 | 无 |
34 | 20210425-47 | 小路口镇葛集村(原村小学)西南角一无名养猪场,占地约1亩,距离居民区10米,西北角临小学和中学(2000多人),养猪场粪便堆积,溢出在田地里,污水直排到农田,异味刺鼻。 | 梁山县 | 大气污染 | 2021年4月25日,梁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小路口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信访反映的养殖场为葛集村村民李某芹在村西北角建设的家庭式生猪养殖圈舍,距离学校1000米,是散养户,合规养殖。圈舍北10余米有村民居住,现存栏能繁母猪15头,仔猪120余头。该养殖场建设了120立方污水池、32平方储粪棚,但是储粪棚未利用。养殖区域周边没有粪便和污水直排情况,已做到雨污分流。粪便没有放在储粪棚内,堆积在圈舍西,平时用塑料布掩盖,产生刺鼻异味。 | 是 | 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小路口镇政府要求该养殖户按照标准规范养殖,严格消毒防疫,降低疫病传播风险;粪便日产日清,减少粪污存放时间,降低异味。养殖户李某芹于4月25日将堆积的粪便全部清运,并对周围环境进行了消毒。 | 无 |
35 | 20210425-49 | 任城区中海城往北电化路,整个路段过车扬尘严重,渣土车从中海城往北运输。 | 任城区 | 大气污染 | 2021年4月25日,任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任城区住建局、南张街道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电化路共有工地3处,分别为中海城工地、宋庄棚改工地和立国经典院子工地。中海城工地主体工程已封顶,宋庄工地已基本封顶,不涉及土方作业。立国经典院子工地在土方作业期间,渣土车辆通过洗车台冲洗,工地现场有保洁人员及时清理出入口,2021年4月17日后未再进行土方作业。现场检查时,市政工程处正对电化路实施污水井盖更换、路面破拆作业,施工作业时抑尘措施不到位,车辆经过时起尘。 | 是 | 1、任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市政工程处在实施井盖更换作业、破拆路面时使用雾炮降尘,及时清理废弃物。 2、任城区环卫服务中心使用高压水车已对路面积尘进行冲洗,每天洒水车冲洗路面4次,雾炮车抑尘6次。 | 无 |
36 | 20210425-52 | 疃里镇进士张村鞭炮厂内东边露天喷漆,喷漆气味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 经开区 | 大气污染 | 该件与20210417-69反映问题相同,已合并办理。 | 是 | 该件与20210417-69反映问题相同,已合并办理。 | 无 |
37 | 20210426-3 | 马坡一中校长,纵容餐厅往教师家属院下水道偷排污水,导致地下饮用水管道浸泡在污水中。 | 微山县 | 涉水污染 | 2021年4月26日,微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微山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和马坡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反映的学校名称为马坡镇第一中学,在校学生为260人、教职工64人,目前有5家教师常住。该校餐厅冲洗餐具废水通过管道排入北侧下水道进入沉淀池,然后由伟琦物业定期抽取外运处理。原来架设的教职员工饮用水管道顺着北侧下水道入户,集中用水时污水产生量大,造成饮用水管道浸泡在下水道内。 | 是 | 微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微山县水务局和马坡镇政府要求马坡镇一中对餐厅废水排水管道进行改造,让冲洗废水通过管道从南侧进入沉淀池。4月27日,排水管道已完成改建。 | 无 |
38 | 20210426-10 | 任城区太白路明冉大厦后面,刚开业的古玩城,里面存在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环境脏乱差。 | 任城区 | 固废 | 2021年4月26日,李营街道、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任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该古玩城位于原鲁抗仓库院内,已全部出租给济宁市盛世古玩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院内消防管道于2021年4月6日铺设完成后,建筑垃圾已全部进行了清理,路面已复平,但暂未进行硬化,有部分地方裸土未覆盖完全,遗留有少量生活垃圾。 | 是 | 济宁市盛世古玩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1年4月27日使用防尘网对裸土进行了全面覆盖,将生活垃圾清理至垃圾回收站,对地面进行了湿式清扫,并设置了6个垃圾桶。 | 无 |
39 | 20210426-11 | 马坡镇城楼村东北有无名养鸭场,占地大约30亩,距离居民区150米,异味刺鼻。 | 微山县 | 大气污染 | 2021年4月26日,微山县农业农村局和马坡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反映的为微山县百思福畜禽养殖有限公司,环评手续齐全。该公司东侧、南侧为田地,西侧、北侧为林地,其中场区西南侧距离居民区约230米。养殖区建设鸭棚4座,鸭棚东、西两侧建有沉淀池3处。肉鸭于2021年3月12日已全部出栏,目前处于停养状态。鸭棚内存在部分养殖粪便未及时清理,鸭棚内异味较重,鸭棚外周边异味较轻。 | 是 | 微山县农业农村局和马坡镇政府责令该公司清理鸭棚内的养殖粪便,喷洒除臭剂消除异味。4月27日,鸭棚内的养殖粪便已清理完毕,并喷洒除臭剂消除异味。 | 无 |
40 | 20210426-14 | 泗河街道西立石村东毛某坤猪厂占地1亩、距离居民区4米,无化粪池气味刺鼻。 | 泗水县 | 大气污染 | 2021年4月26日,泗水县农业农村局、泗水县畜牧业发展中心、泗河街道办事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泗河办新坤家畜养殖场建有30立方米污水池,无粪污外溢,现场有养殖异味。该养殖场距离居民区较近,已于4月10日进行搬迁,由于两头母猪繁殖,不易搬迁,留在现场。现两头母猪已产仔,计划仔猪满月后搬迁至新场养殖。 | 是 | 泗水县畜牧业发展中心要求泗河办新坤家畜养殖场仔猪满月后,搬迁至新建养殖场。搬迁前及时清理粪污,每天早晚两次喷洒除臭剂,消除异味。 | 无 |
41 | 20210426-17 | 夏镇街道小新河四季青菜市场旁有露天的煤场(块煤)无封闭厂房,扬尘严重。 | 微山县 | 大气污染 | 2021年4月26日,微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和夏镇街道办事处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反映的“露天煤场(块煤)”为一散煤销售点,位于原四季青农贸市场西侧,小新河东岸的一处空地内,2017年6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零售煤炭,经营面积约150平方。该散煤经营点东侧、北侧、南侧均为住户,西侧靠近小新河,经营场地未硬化,场地内堆存有编织袋装好的块煤约20吨,装卸车时产生扬尘。 | 是 | 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夏镇街道办事处对位于居民区的该散煤经营点依法实施清理取缔。4月27日该场地已清理完毕。 | 无 |
42 | 20210426-20 | 任城区安居街道美恒工程机械西区、东区因修路造成地下管道堵塞,污水漫出管道,地面全是淤泥,味道刺鼻。 | 任城区 | 水污染 | 2021年4月26日,任城区水务局、安居街道、运河经济开发区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举报地点位于美恒汽车城西,现场存在污水外溢现象,地面有淤泥,有异味。经调查核实,在居智路上汽大众4S店附加有两处污水口溢流,现场有污水外溢至地面。溢流原因为高架管网施工沉降水排入污水管道,美恒汽车城周围地势低洼,管网水位过高,造成污水外溢。 | 是 | 区水务局督促整改,一是使用设备对外溢的污水进行强排水处理,重新排至管网,目前已完成排水工作;二是运河新城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正在进行,施工单位已进场,预计6月10日前完成。 | 无 |
43 | 20210426-21 | 泗张镇南陈村桥西边空心砖厂施工作业噪音大,物料露天堆放,紧挨着居民区,影响居民生活。 | 泗水县 | 噪声污染 | 2021年4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泗张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反映的为泗水县泗张镇鸿运水泥制品厂,2016年3月31日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水泥制品加工销售,未办理环评手续。建有1台混合搅拌机,1台挤压成型机。料堆露天堆放,已覆盖,生产作业时产生噪声。 | 是 | 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泗张镇政府责令该违法企业依法清理取缔。4月26日,该业主已将生产设备设施拆除。 | 无 |
44 | 20210426-25 | 圣水峪镇北东野村河流上游无名养鸭厂,距离居民区400米,占地约2-3亩,每天晚上打开鸭棚通风,异味刺鼻。 | 泗水县 | 大气污染 | 2021年4月26日,泗水县农业农村局、泗水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圣水峪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反映无名养鸭厂为圣水峪镇北东野村庞某雨养殖场养殖肉鸭,建有16立方米污水池,无粪污外溢。2021年4月20号,该养殖场已退养,鸭棚内粪污未清理有异味。 | 是 | 泗水县畜牧业发展中心要求庞某雨养殖场立即清理圈舍粪污,喷洒除臭剂消除异味。圣水峪镇政府4月29日现场复查已整改完成。 | 无 |
45 | 20210426-30 | 柘沟镇华联超市西,道路南板房后面的下水道有扬尘、有大量垃圾堆积。 | 泗水县 | 大气污染 | 2021年4月26日,柘沟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泗水县柘沟镇四村华联超市西有一建筑板房,2004年搭建,现场地面有部分落叶,未发现大量垃圾堆积。 | 是 | 2021年4月29日,柘沟镇政府安排保洁人员打扫周围卫生,清除周围树叶垃圾,现已垃圾清除完成消除异味。 | 无 |
46 | 20210426-38 | 任城区观音阁街道樱花彩印厂,产生印刷气味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 任城区 | 大气污染 | 2021年4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观音阁街道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反映的为济宁樱花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某某,主要从事纸印刷、纸盒加工、纸箱加工制品生产,共3条生产线,2017年8月取得环评审批手续,2017年9月通过验收。该公司西侧邻近龙城水景雅苑。 现场检查时,济宁樱花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正常生产,采用低挥发性大豆油墨为原料,印刷工序中产生的油墨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该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进行了活性炭更换,厂区外无明显异味。 | 否 | 无 | 无 |
47 | 20210426-44 | 质疑许庄街道北湖湾商业街商户污水是否正常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 太白湖新区 | 涉水污染 | 2021年4月26日、27日,太白湖新区建设局、济宁市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该商业街建设污水管网,沿街商户污水排放管道均接入了商业街西侧污水管道,并正常排放。经北湖湾小区北侧污水管道向东汇入火炬路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北湖污水处理厂。 | 否 | 无 | 无 |
48 | 20210426-47 | 两城镇白沙村湖边码头及村内、村边存在多家养殖场,养殖气味影响居民生活。 | 微山县 | 大气污染 | 2021年4月26日,微山县农业农村局和两城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两城镇白沙村共有15家养殖户,均为散养户。其中:蛋鸭养殖户2家,共存栏蛋鸭1000只;养猪户3家,共存栏生猪85头;养羊户10家,共存栏羊224只。杨某忠、陈某成两家蛋鸭养殖户沿湖散养,现处在盛产期,粪便清理不到位产生养殖异味;村内养殖户分散在村内村边,存在粪便堆放在养殖棚附近、清理不及时产生养殖异味。 | 是 | 鉴于2家沿湖散养的蛋鸭养殖户养殖的蛋鸭正处于产蛋高峰期,微山县农业农村局联合两城镇党委政府同2家蛋鸭养殖户进行了沟通,在蛋鸭产蛋高峰期过后立即清理养殖的蛋鸭,2021年7月31日前清理完毕。在未清理前采取措施对养殖粪便及时清理,减少养殖异味。 两城镇政府组织其他13家养殖户对粪便立即进行了清理。 微山县农业农村局向养殖户发放了消毒除异味药品,每天集中早晚两次喷洒,减少养殖异味。 | 无 |
49 | 20210426-48 | 高峪镇莲花峪村北,程某峰2021年初在此农田偷挖风化岩进行贩卖,后被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处罚,但农田被破坏,承包商无法在此进行耕种,要求,恢复土地的耕种能力。 | 泗水县 | 土壤污染生态 | 2021年4月26日,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峪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2021年2月24日,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涉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立案调查,2021年3月5日,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泗自然资罚决字〔2021〕232号),处罚决定:一是修复土地达到种植条件;二是处罚人民币20000元。违法当事人靳孝华只缴纳了罚款,未进行土地修复。 | 是 | 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峪镇政府责令违法当事人靳某华立即履行处罚义务修复土地,4月28日涉案地块已修复完毕 | 无 |
50 | 20210426-50 | 苑庄镇作里村西一露天制造沙粉的厂家,生产过程中产生扬尘及噪音,对周边居民产生严重影响。 | 汶上县 | 固废污染 | 2021年4月26日,苑庄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信访反映的沙粉厂为陈某筛沙厂,位于苑庄镇作里村村西约200米,租赁厂地经营。2021年4月初开始往厂区内运送矿山风化料,经筛沙机筛分后,作为成品砂销售,生产及运输、装卸过程中产生扬尘和噪声。4月5日,苑庄镇根据举报线索对该筛砂厂进行了检查。该厂区有筛沙设施一套,配套建设了脉冲除尘、洗车台等设施,厂房后堆放矿山风化砂,厂房内有少量经筛分后的成品砂。 | 是 | 4月5日,苑庄镇政府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厂下达《责令整改通知》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运送矿山风化料,限期3天清理现场风化料、筛沙设施。4月8日,该厂生产设备、原料、成品全部清理完毕,裸露土地使用抑尘网进行了覆盖。4月26日核查时,该厂无生产设施、无贮存风化料,无生产行为。 | 无 |
51 | 20210426-54 | 洸河街道阳光盛景园1号1楼红艳口腔诊所,未达到安全卫生防护距离;空调外机放置不规范,噪声扰民;广告牌夜间有强光探照灯,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处理不及时,台账记录不清,有补填写情况;医疗废水直排下水道,疫情期间有传染的风险;诊所周边有明显异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高新区 | 大气污染,涉水污染,固废污染,噪声污染,其他 | 2021年4月26日,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洸河街道办事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信访反映口腔诊所为济宁高新红艳医疗科技口腔诊所,该诊所共有3张床位(牙椅),不涉及安全卫生防护距离。空调外机共三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利用希玛仪表数字噪音计在其周围边界检测,未发现噪音超标。诊所门头牌匾采用LED内发光灯源,同时在小巷入口处悬挂5个射灯。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19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其运输环节属于豁免范围,红艳口腔产生的医疗废物由济宁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运输后交由具有资质的济宁市某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台账完整。经查看联单,该诊所产生的医疗废物每两天收集转运一次,处理频次符合要求。该诊所配套潍坊某环保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医院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医疗废水经过处理后排入污水管道,未发现医疗废水直排下水道情况。诊所及周边没有产生异味的设施和工作环节,现场无明显异味。 | 是 | 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诊所小巷入口处悬挂的5个射灯进行了拆除,已于4月27日拆除完毕。 | 无 |
52 | 20210426-56 | 嘉祥县九巨龙龙城华府项目位于卧龙山,破坏生态环境。 | 嘉祥县 | 其他 | 该件与20210425-34号反映问题相同,已合并办理。 | 否 | 无 | 无 |
53 | 20210427-3 | 纸坊镇前吕村东北角,程某双养殖场,养殖气味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希望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 嘉祥县 | 大气污染 | 2021年4月27日,纸坊镇政府、嘉祥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信访反映的养殖场位于纸坊镇前吕村东北角,场主程某双,占地约0.8亩,场内建有沉淀池,现存栏生猪33头,其中6头母猪、27头仔猪,属散养户。该养殖场及周边卫生符合散养户检疫防疫等标准要求;养殖棚东侧建有密闭式沉淀池,粪污全部排放至沉淀池,未发现粪污外排现象;粪便采用干清粪工艺,日产日清,用于自有承包的10余亩耕地自用肥,养殖棚内存在异味。 | 是 | 纸坊镇政府、嘉祥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对该养殖户提出整改指导意见,向其发放了除臭剂,要求该养殖户每天喷洒除臭剂、消毒液,降低异味;粪便日产日清,保持养殖环境卫生,减少异味扰民现象。 | 无 |
54 | 20210427-5 | 1、黑虎庙镇姚垓村北200米左右,李某勇制造钢球的企业,该企业生产废水外排至农田灌溉沟,致使农田减产。 2、姚垓村内一家李姓生产钢球企业,从村内地下埋偷排管道进北沙河,污染河道,外排废水多为电镀液。 3、李某明制造钢球的企业与上述第二家企业对面,生产废水排入外环境,对周边水体造成污染。 | 梁山县 | 涉水污染 | 2021年4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黑虎庙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1、梁山群达工贸有限公司(法人李某勇),位于镇姚垓村北300米,年产750吨钢球生产项目于2015年3月通过环评审批,2017年7月通过环评验收。该公司光球生产环节产生的抛光清洗废水通过管道排入厂区外南侧的三级沉淀池循环使用,检查发现该公司的循环池部分损坏,防渗措施不到位,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至农田灌溉沟的现象。 2、梁山易达钢球制造有限公司(法人李某科),位于姚垓村西10米,年产500吨钢球生产项目于2019年1月通过环评审批,2019年5月通过验收。该公司无电镀生产环节,生产过程中抛光清洗废水通过管道排入厂区内西侧三级沉淀池循环使用,未发现该公司有外排口,对姚垓村内及北沙河河道(该公司距离河道150米)进行排查,未发现地下偷排管道。 3、梁山科达钢球轴承有限公司(法人李某明),年产500万个滚动轴承生产项目2020年7月通过环评审批,2020年9月通过自主验收。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抛光清洗废水和研磨废水通过管道排入厂区西侧沉淀池循环使用,未发现生产废水排入外环境的现象。 | 是 | 针对梁山群达工贸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循环池破损,防渗措施不到位的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对其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九项,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济环梁罚听告字〔2021〕39号),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罚款10万元。目前,该公司正在对生产废水循环池进行修复,5月20日前完成。 | 无 |
55 | 20210427-6 | 韩垓镇石钟楼村梁山宏源食品有限公司,在厂子南面20米左右挖了一个沟存放污水,气味难闻。 | 梁山县 | 大气污染,涉水污染, | 2021年4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韩垓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梁山宏源食品有限公司位于韩垓镇石钟楼村村南、开袁路东,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年屠宰生猪100万头,已办理环评批复、验收及排污许可证等手续。该公司建有污水处理站,采用“厌氧水解+A/O+深度处理工艺”;生产、生活废水经厂区内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废水排入紧邻厂区东南蓄水池内,回用于周边农田灌溉;蓄水池长900米、宽约25米,已进行防渗,水质较好,沟内有鱼游动,未闻到异味。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已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调阅2021年4月以来该公司在线监控数据,排放废水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599-2006)及修改单(鲁质监标发【2011】35号)重点保护区域中的标准要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农田灌溉用水水质》(GB20922-2007)中灌溉标准要求。 | 否 | 无 | 无 |
56 | 20210427-7 | 金屯镇黄高村西200米一养殖场,占地面积约2-3亩,养殖气味严重,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 嘉祥县 | 大气污染 | 2021年4月27日,金屯镇政府、嘉祥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信访反映的养殖场位于金屯镇黄高村西200米,养殖户黄某新,现存栏生猪162头,场内建有沉淀池,正在建设粪棚。养殖场原储粪场有残留粪便,现场有异味,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 | 是 | 金屯镇政府、嘉祥县畜牧业发展中心提出了整改指导意见,责令养殖户黄某新立即清理原储粪场残留粪便,喷洒除臭剂、消毒液,按标准建设储粪棚,禁止露天堆放粪便,整改已完成。 | 无 |
57 | 20210427-15 | 拳铺镇堂子村东南角徐集村尚品优酒店往北有一河道,现形成黑臭水体,举报人怀疑系徐集村企业将污水排入河道导致。 | 梁山县 | 涉水污染 | 2021年4月27日,梁山县水务局、拳铺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信访反映的河道为拳运路干沟,位于拳运路北,堂子村南,长约两公里,用于灌溉和排涝,拳运路沿途铺设有污水管网,用于收集附近的生活污水,污水管网连接拳铺镇污水处理厂。 因堂子段部分污水管网堵塞,污水从观察井溢流进入干沟内。该干沟周边企业主要从事挂车、挂车配件的生产,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进入污水管网,未发现企业污水直排进入干沟的情况。 | 是 | 拳铺镇政府组织人员对污水管网进行疏通,5月2日前完成;利用抽水设备将河道内污水抽排入污水管网,输送至拳铺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5月15日前完成。 | 无 |
58 | 20210427-17 | 馆驿镇何庄村村西有大量牛粪堆放,异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举报人希望能够将牛粪清运。 | 梁山县 | 大气污染,固废污染 | 2021年4月27日,县畜牧业发展中心、馆驿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蚯蚓养殖户台某权外购牛粪做为培养基料,将牛粪归拢堆放在馆驿镇何庄村村西200米耕地上,大约100方,现场存在一定异味。 | 是 | 馆驿镇政府与蚯蚓养殖户进行了沟通,由于养殖场距离村庄较近,不适合从事养殖活动,该养殖户承诺自行进行清理,5月7日前清理完毕。 | 无 |
59 | 20210427-25 | 卧龙山镇327国道北巨野交界地河往东,有多家沙厂和料厂(商混站)将污水直排到道路旁的河沟里,厂区内扬尘严重,无降尘措施。 | 嘉祥县 | 大气污染,涉水污染 | 2021年4月27日,卧龙山街道办事处、嘉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信访反映的区域共有5家沙石料厂,业主分别是马某燕、马某景、刘某、谭某龙、杨某冉,占地共计45.4亩,经自然资源部门现场勘验划分,南侧31亩位于巨野县麒麟镇境内,北侧14.4亩位于嘉祥县卧龙山街道酒庄村境内。其中,仅马某燕沙厂位于嘉祥县境内,已于2020年11月被清理取缔。经现场排查,嘉祥县境内未发现污水外排和沙石料堆,仅有3个渣土堆,已用抑尘网覆盖。 信访反映的商混站为嘉祥县嘉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的商品砼项目于2018年8月经原嘉祥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2021年3月通过验收。该公司按照《济宁市非煤矿产资源加工工业企业和其它工业企业内部堆场扬尘治理技术导则》要求,配置并规范使用洗车台、封闭料场、堆场喷淋等防尘降尘设备,厂区内视频监控同步接入市、县级环保监控平台;生产工序全部在车间内,搅拌过程及上料区域均封闭;设置封闭式原料仓储车间,原料全部存放在车间内,原料输送全封闭,车间上部安装细化头喷淋设施,进料口安装布袋式除尘器;厂区地面全部硬化,地面按时清扫、洒水抑尘;厂区门口设置洗车台,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清洗废水经3级沉淀池沉淀,循环使用不外排,未发现扬尘污染和废水外排等违法行为。 | 是 | 卧龙山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责令马某燕对堆存在嘉祥县境内的3个渣土堆进行清理,并对清理后的地面用抑尘网覆盖,4月28日已完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督促嘉祥县嘉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济宁市非煤矿产资源加工工业企业和其它工业企业内部堆场扬尘治理技术导则》要求,持续做好防尘降尘措施,加强厂区内污水处理及循环利用,严禁污水外排。 涉及菏泽市问题,已根据属地原则,向辖区反映。 | 无 |
60 | 20210427-26 | 疃里镇疃里村中间的山后北面一无名厂房,生产过程中的泡沫、海绵飘到了路面上,无环评手续。 | 经开区 | 大气污染,其他 | 2021年4月27日,疃里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信访反映的厂房业主为阎某民,利用该厂房建设生猪和生猪产品运输车辆消杀项目,属于农业扶植项目,于2020年7月进行了环评登记表备案,目前项目已建成未投产。2021年3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原泡沫板厂房拆除时有部分泡沫、海绵飘到厂区外路面上。 | 是 | 疃里镇政府要求业主对泡沫和海绵进行清理,已于4月29日清理完毕。 | 无 |
61 | 20210427-28 | 万张镇梁海村,一村民家中有黑烟冒出(不知道在干什么),异味刺鼻,村里只用电和煤气做饭。举报人要求晚上去,并现场进行检测。 | 嘉祥县 | 大气污染 | 2021年4月27日,万张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对反映的问题再次进行了调查核实。 该件与20210419-39反映问题相同。应信访人诉求,2021年4月27日晚20:00-23:00分,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梁海村村内四个不同点位废气采样,无组织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现场排查未发现冒黑烟、刺鼻异味现象。 | 否 | 无 | 无 |
62 | 20210424-35 | 任城区金城街道兴东新区3号楼、4号楼楼顶建筑垃圾堆放未清理,大风天气有扬尘现象,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任城区 | 大气污染 | 2021年4月24日,任城区金城街道、任城区住建局、任城区综合执法局进行了调查核实。 兴东新区3号楼、4号楼建成于1998年,为六层建筑,属于老旧小区,六层顶层住户共有18户,无公共维修基金。顶层原有一层水泥盖板,部分顶层住户为防水防晒,重新铺设了新型防水材料,为节省费用,将废弃的水泥盖板就地堆放在楼顶。 | 是 | 2021年4月25日,金城街道召集该小区3号楼、4号楼六层的18户住户进行了集体表决,每户集资300元,不足部分有兴东社区负责,由金城街道聘请专业施工队伍2021年5月30日前将废弃水泥盖板清理完毕,目前3号楼楼已清理完毕,正在清理4号楼。 | 无 |
63 | 20210425-44 | 任城区李营街道平店村兴社家园,小区楼下 10多家以上住户,使用木材和煤炭烧水做饭,无人处理,味道刺鼻。 | 任城区 | 大气污染 | 2021年4月25日,任城区李营街道、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任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了调查核实。 兴社家园小区前身为李营供销社大院,小区内共有1排平房和3排楼房,其中平房23间,多数为周边拆迁户租住,平房老旧不具备接通天燃气条件,3排楼房为多层楼房,共132家住户。楼房底处建有车库及储藏室。经检查发现,约10家住户的平房及车库内有使用木材烧水做饭迹象,未发现燃煤问题。 | 是 | 李营街道要求该小区使用木材烧水做饭的住户改用清洁燃料,不再使用木材。 | 无 |
64 | 20210426-13 | 任城区李营街道前双村村南红旗路,幸福奶牛场西边,有一个无名农药加工厂是封闭的,距离居民区 1000 米,只夜间施工且排废气,味道刺鼻。 | 任城区 | 大气污染 | 2021年4月26日,济宁市生态环境任城区分局、李营街道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反映的为山东弘发化工有限公司,位于任城区李营街道红旗路路北,距李营街道前双村约1.3公里,法人代表为王某某。该公司从事1240t/a农药复配及分装,2006年取得环评审批手续,2012年通过验收。因未取得合法土地和规划手续,于2018年停产至今。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生产设备已移位,不具备生产条件,厂区外没有闻到异味,车间内有轻微异味。 | 是 | 由于该公司原主要产品为辛硫磷,残留期较长,附着在设备后长期留有味道,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李营街道要求该公司加强密闭。 | 无 |
65 | 20210426-32 | 任城区 105 国道与327 国道交叉口美恒汽车城东区,露天喷漆,无环保措施。 | 任城区 | 大气污染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_注册office365邮箱 | 2021年4月26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运河经济开发区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反映的问题位于济宁市任城区经济开发区安居园区美恒汽车城东区内,该区域涉及门面共454家,其中大型汽车保养4S店8家,汽车配件销售更换21家,汽车保养维修19家,涉及喷漆工序的店铺共9家。 经查,位于美恒汽车城东区C7-110店铺内存有1间喷漆房,业主为张某某,无相关手续,无废气收集设施,现场检查时未作业,店铺前地面有喷漆痕迹,临近业主反映该喷漆房夜间经常进行喷漆作业。 | 是 | 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运河经济开发区已于2021年4月29日对该喷漆房进行了取缔,该喷漆房已清空。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对涉及喷漆工序的店铺加强监管,责令其按照规定使用废气收集设施。 | 无 |
66 | 20210426-35 | 任城区阜桥街道刘庄路菜市新区1号楼及周边临街的楼房水表均泡在污水中(两元超市门前),无法确近3个月用水量无法产生确数。希望相关门予以处理,将污水清理。 | 任城区 | 水污染 | 2021年4月26日,阜桥街道、任城区水务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任城区阜桥街道菜市新区1号楼,共居住24户,门面10家,水表井为此楼各单元东西户总表,由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该处水表井设计过深,未做防水处理,外水(地下水、雨水)进入水表井内淹没水表。 | 是 | 1、2021年4月28日,菜市社区已将门面店铺前的水表井内积水排入污水管网。 2、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已把水表高度向上提升50厘米,同时降低水表井深度。 | 无 |
67 | 20210427-1 | 柘沟镇政府西200米,华联超市对面建有违法板房,下雨时有难闻气味、蚊子,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泗水县 | 大气污染 | 该件与20210426-30反映问题相同,已合并办理 | 是 | 该件与20210426-30反映问题相同,已合并办理 | 无 |
68 | 20210427-21 | 杨柳镇小厂村周边养殖户异味严重,家禽粪便随意堆放,排污设施不健全,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泗水县 | 大气污染固废污染 | 2021年4月27日,泗水县农业农村局、泗水县畜牧业发展中心、杨柳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泗水县杨柳镇小厂村2019年搬迁至镇驻地东苑社区,现村庄居住地周边无养殖场户。在小厂村原址,有3家肉鸭养殖场。 1、泗水县杨柳镇鸿宇养殖场,业主李某某, 2017年建场,建有圈舍4200平方米,设计存栏肉3.3万只,建有污水池一个,180立方,无上盖,目前没有养殖。无粪污外排外溢乱堆乱放情况,有异味。 2、泗水县杨柳镇邵明养殖场,业主邵某某, 2017年建场,建有圈舍4500平方米,设计存栏肉4万只,建有污水池一个,720立方米,目前没有养殖。无粪污外排外溢乱堆乱放情况,有异味。 3、泗水县杨柳镇志胜养殖场,业主李某某, 2017年建场,建有圈舍1170平方米,设计存栏肉9000只,建有污水池一个,128立方,目前没有养殖。无粪污外排外溢,养殖场北边菜地有少量粪污,有异味。 | 是 | 一是要求泗水县杨柳镇鸿宇养殖场增建污水池140立方,对现有污水池加盖,5月4日前完成;二是要求3家养殖场清理周边粪污,喷洒除臭剂,减少异味。 | 无 |
69 | 20210427-30 | 圣水峪镇北东野村西建有养殖场,占地大约1亩地,粪便堆积在厂区的路边上,化粪池满溢流至旁边的河道,产生异味。 | 泗水县 | 大气污染涉水污染固废污染 | 2021年4月27日,泗水县农业农村局、泗水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泗水分局、圣水峪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圣水峪镇冯超畜牧养殖场位于圣水峪镇东野村西,2008年建设2排圈舍。现存栏育肥猪14头。建有晾粪棚104平方米,污水池24立方米,养殖场雨水冲刷至门口雨水坑内,该污水坑长3.5米、宽2.5米、水深约0.2米,未入河,水已抽入污水池,现场有异味。 | 是 | 泗水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圣水峪镇政府要求养殖场将污水抽入化粪池进行处理,填埋养殖场门口水坑。定期清理粪污,喷洒除臭剂,消除异味。4月29日圣水峪镇政府现场复查,问题整改完成。 | 无 |
70 | 20210427-52 | 高峪镇上下峪村干部非法征用基本农田700多亩,爆破山头非法开矿制砂、倒卖。对之前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督查组再次处理。 | 泗水县 | 其他 | 2021年4月27日,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峪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该项目于2018年5月1日,泗水寻芳田园综合体有限公司与上下峪村签订《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承包合同书》,承包流转土地722.615亩。2019年2月,泗水县人民政府与梅商联合投资(北京)有限公司签订了《泗水寻芳田园综合体项目框架协议》,该项目为县政府招商引资项目。2019年5月14日,泗水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泗水县高峪镇尧山村等3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的批复》,由泗水寻芳田园综合体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土地整理工程需对部分区域进行爆破,泗水寻芳田园综合体有限公司与山东某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泗水寻芳田园综合体一期高标准农田建设爆破安全合同》,由该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实施爆破。土地整理过程中,产生的多余砂石资源均由高峪镇政府统一拍卖,该项目不存在非法制砂、倒卖现象。 反映问题与信访件20210412-4和20210422-47反映问题相同,均作出答复。 | 否 | 无 | 无 |
71 | 20210427-27 | 两城镇两城村金山饲料厂内建设大型石子厂加工石子,无环评手续,无降尘措施产生扬尘污染。 | 微山县 | 大气污染,其他 | 2021年4月27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两城镇人民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反映的企业为微山县金山石材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9万吨石料加工”项目于2012年4月25日经原微山县环境保护局审批。该加工项目因与其配套的非煤矿山采矿证到期,2016年4月30日停止生产。因枣菏高速、济微高速建设的需要,2020年8月,该公司对原有生产设备进行维修,2020年9月中旬起断续调试生产。2020年12月19日,为加强对该公司的扬尘防治措施的管理,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依据《济宁市石材加工行业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要求,责令其停产整改,经微山县分局和两城镇政府联合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4月27日调查时,该公司停产整改中,运输道路两侧尚未安装喷淋设施。 | 是 | 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要求该公司在运输道路两侧安装喷淋设施,严格按照《济宁市石材加工行业扬尘治理工作导则》高标准整改,生产期间按要求落实到位。 | 无 |
72 | 20210427-29 | 两城镇枣菏高速两侧山东半岛新能源有限公司,在西单村的村委会办公,无相关手续,盗采国家资源开山采石。两城镇苗家村自然保护区内建设两个石子加工厂无环评手续,为山东半岛新能源有限公司加工石子。两城镇西单村风景区非法占地建设石子厂无环评手续,为山东半岛新能源有限公司加工石子。 | 微山县 | 其他 | 2021年4月27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两城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反映区域为济南至微山公路济宁新机场至枣菏高速段项目1号、2号两个取土场,2020年7月经微山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为临时用地,审批文号为微审批字〔2020〕112号,占地共310718平方米,全部为未利用地,两个取土场位于枣菏高速路与济宁至微山连接匝道范围,在征地红线内。该红线内可以进行山石开采、取土等用于高速公路建设。因扬尘防治设施提升改造,2021年3月底停产整改至今未生产。 山东半岛新能源有限公司微山分公司(苗家村)济微高速取土场石料加工项目,2020年11月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济环报告表(微山)〔2020〕105号,2020年11月,该公司进行了自主验收。项目涉及苗家村土地面积6608平方米,全部为未利用地,不在自然保护区内。 山东半岛新能源有限公司微山分公司(东单村西侧)石子加工点济微高速取土场石料加工项目2020年10月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济环报告表(微山)〔2020〕97号,2020年11月,该公司进行了自主验收。山东半岛新能源有限公司微山分公司(东单后村)涉及东单村土地面积11801平方米,全部为农用地。2020年9月,微山县行政审批局批准该公司用地为临时用地,审批文号为微审批字〔2020〕134号。 | 否 | 无 | 无 |
73 | 20210427-34 | 欢城镇张白庄村基源港、顺发港,南港、北港从南到北码头内有洗煤厂距离居民区较近,噪音大扰民。村中有小学,货车经过小学门口和中心路,洒水车冲刷,煤泥堆积路边,影响学生的出行安全,要求运输车辆改道行驶,绕开中心路。 | 微山县 | 大气污染噪声污染 | 2021年4月27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微山县分局、微山县交通运输局、欢城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反映的欢城镇张白庄村有两个港:一是顺发港(南港),共建有四个作业区;另一个是基源港(北港)。其中顺发港一区、二区、基源港各建有洗煤设备一套。顺发港一区、二区、三区距离居民较远,生产作业时对居民影响较小。顺发港四区东侧为疏港道路,西侧为微山湖;南侧为顺发港三区,北侧距离居民较近,在防风抑尘网上加装隔音棉。基源南港东侧为村委办公室和原张白庄村小学,该小学已合并至常口小学,校内已无学生。南侧距离居民较近。东侧为饭店和一处废弃办公楼,北侧为空地。经对顺发港四区东侧和北侧噪声监测和基源港南侧噪声检测 ,检测数据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 张白庄小学门口进村进港为一条共用道路,该道路由基源港、顺发港两家企业出资建设,做为港口疏港路使用,已全硬化。疏港道路未发现煤泥堆积现象。在道路表面,由于清扫不完全,部分路段有少量积尘。 | 是 | 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微山县交通运输局要求顺发港和基源南港生产作业时,尽量减少机械作业车辆数,错开多辆机械作业操作时间,降低生产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加大疏港道路的洒水清扫频次,确保路面不积尘、运输无扬尘。 | 无 |
74 | 20210427-41 | 欢城镇欢城医院对过欢城农贸市场,里面卫生脏乱差,无人打扫清理。 | 微山县 | 其他 | 2021年4月27日,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欢城镇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欢城镇农贸市场占地约10亩,经营摊位150余个,经营时段为每日6点至中午12点左右。农贸市场正常经营时因市场上摊位多、人流量大,存在垃圾乱扔乱丢现象,未及时清理。 | 是 | 目前,垃圾杂物已清理。欢城镇政府已委托伟琦物业有限公司,配备2名保洁人员对市场卫生动态维护,并加强市场经营活动结束后的卫生整治。 | 无 |
75 | 20210427-47 | 傅村镇104省道路南田园牛场,占地大约6-7亩地,距离居民区较近,污水管道通过104省道直排到路北农田,导致农作物淹死无法生长,异味刺鼻。 | 微山县 | 大气污染 | 2021年4月27日,微山县农业农村局和傅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反映的为微山县田园养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法定代表为王某朋。该公司距离最近的居民住户约600米。 该公司建有牛舍9栋,其中5栋正在养殖,共养殖肉牛约200头。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养殖粪便收集至储粪棚,养殖粪污收集至污水池,定期使用吸污车抽吸,未发现养殖粪污外排情况。养殖场周边可闻到轻微气味。该公司将养殖饲料(粉碎后的小麦秸秆)露天堆放于场区北侧,由于雨水浸泡,饲料堆旁侧有酱黄色积水。积水连同厨房产生的少量生活废水通过下水道排入省道104北侧硬化后正在建设的涵管内,涵管北侧为农田,小麦长势良好,未发现小麦死亡和被淹的情况。 | 是 | 微山县农业农村局、傅村街道要求该公司在养殖粪污处理池上方加装盖板;定期清理养殖场养殖粪污,采取措施消除异味对环境的影响。封堵生活废水排放口,产生的少量生活废水用于场区内菜园灌溉。同时,养牛饲料堆放场所要采取“三防”(防流失、防扬散、防渗漏)措施,防止饲料沤腐废水进入外环境。4月27日下午,已整改完成。 | 无 |
76 | 20210422-46 | 王某某将赵楼村湖田破坏,并提供相关违法证据(举报信)。 | 微山县 | 土壤污染、生态 | 2021年4月22日,接到该转办单后,微山县高度重视,于4月23日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的调查工作组,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和赵庙镇党委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赵庙镇赵楼村王某某湖田破坏问题。经核实,信访件反映王某某为赵庙镇赵楼村村民,1996年与佀楼村村民霍某某、赵楼村村民伊某某和张某某4家共同承包沛县汉源街道韩楼村16亩湖滩地,每家4亩;从1996年开始收割芦苇,2000年干湖后,种植水稻和大豆1年。2003年因南四湖湖面水位升高后无法继续种植。据王某某自述,他没有采土、挖砂和破坏湖田行为。霍某某、伊某某、张某某3人也均对王某某是否通过采土、挖砂破坏湖田不知情。现场排查发现该区域为与微山湖800米大运河相通的河叉,河叉纵深约270米,宽约35米。据原赵庙镇赵楼村王某A所述,湖西引河至北沿河庄台的生产沟(信访人反映的河道)形成于上世纪50年代,后进行了加深加宽,但未听说也未发现有人在此区域有采沙的情况。同时王某A也反映未听说也未发现本村王某某有挖沙卖土破坏湖田的情况。通过对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该区域2007年和2021年地图(最早只能查到2007年)该区域也未发生变化。信访件中反映的2条水泥沉船,为赵楼村民赵某某、王某B的生活用船,其中赵某某的船于2016年左右沉没,王某B的船于2018年10月份沉没。二人的船只均不是采沙船,自然沉没,不是被县渔管委所击沉。该问题不属实。 2、关于王某某非法将承包的23亩地3万1千元卖给刘某某作为养殖厂问题。经核实,信访件所说的养殖厂位于沛县某某山庄以西,该地块是2014年2月刘某某(沛县人)以3万2千元的价格从王某某手中承包的总计23亩的鱼塘。现场排查发现养殖厂实为养殖棚,场地内建有简易养殖棚约15平方米,圈养旱鹅、家鸡几十只;有住房1处,约14平方米。该问题属实。 3、关于刘某某养殖厂住房后面存有垃圾堆问题。经现场核查,刘某某养殖厂住房后面有树枝若干,未发现有倾倒的垃圾。该问题不属实。 4、关于某某山庄污水粪便直接入河问题。经核实,某某山庄位于湖西大堤和京杭运河航道以东,信访件所反映的18间房屋,实际为米某A、米某B(二人均为江苏省沛县人)最初于2008年在鱼池地埂上建设的简易板房,后在原基础上加固鱼池地埂改建为砖结构房,共490平方米,打算用于发展农家乐项目。后因干旱、水涝等原因未进行经营。2014年3月,与江苏省沛县某某公司合作,进行绿化和苗木培育以及经济藕种植项目。某某山庄位于南四湖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三条、《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的相关规定,零星的原住居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允许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须种植、放牧、捕捞、养殖等活动。经现场核查,信访件反映的18间房屋无经营痕迹,目前该房屋仅作为苗木工人季节性修剪苗木时吃饭、休息及存放生产工具的场所,屋后有旱厕一处。现场未发现污水粪便直排入河问题。旱厕问题属实。 5、关于某某大酒店污水直排问题。经核实,信访件中的某某大酒店,该酒店是赵庙村村民张某某,以每亩50元/年的价格承包的赵庙村村民160亩左右土地,于2010年前建设,有简易彩钢棚6处,彩钢房2处约100平方米,砖混瓦房一处约80平方米。某某大酒店位于南四湖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三条、《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的相关规定,允许在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内开展适度的参观旅游及相关必要公共设施建设。经现场核查,该地已多年未经营,未发现污水直排问题。该问题不属实。 6、关于信访件附件航拍图中赵庙镇赵楼村、佀楼村、王庄村有养殖鱼塘问题。经核实,信访件中的赵庙镇赵楼村、佀楼村、王庄村有养殖鱼塘位于南四湖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三条、《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的相关规定,零星的原住居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允许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须种植、放牧、捕捞、养殖等活动。该问题不属实。 | 是 | 1、调查工作组现场劝导养殖棚业主刘宏君拆除养殖棚。该养殖棚已于4月24日拆除完毕。 2、调查工作组已现场劝导养殖场业主刘宏君立即清理养殖厂住房后面的树枝。养殖厂住房后面的树枝已于4月24日清理完毕。 3、调查工作组已现场劝导碧波山庄立即对房屋后旱厕进行拆除并清理周边垃圾。4月25日旱厕已拆除完毕,周边垃圾已清理。 4、赵庙镇政府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37-6583723,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 5、转办件中反映黄赌毒等有关线索移交相关职能部门核实处理。 | 无 |
77 | 20210424-4 | 太白湖新区石桥镇辛店村(国家南水北调中水库区)邓某、宋某A、宋某B,非法侵占养殖10年,向中水库区投放鱼药、鸡粪、饲料,严重影响水质,破坏生态。 | 太白湖新区 | 涉水污染 | 4月24日,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城乡水务局先后到该区域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 该区域为市城乡水务局运行管理的中水库,区域存在三处投饵机,调查组现场要求石桥镇立即拆除,现场未发现投放鸡粪等现象。 | 是 | 太白湖新区会同市城乡水务局联合行动,对库区进行了排查,于4月30日对中水库区养殖户的投饵机等养殖设备进行了清理,现已基本清理完毕。 下步将加大巡查力度,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对周边群众做好中水库的宣传工作,杜绝非法养殖行为。 | 无 |
78 | 20210424-22 | 鱼台县王庙镇镇政府东450米张集十字路口,往南1.5公里,往北1公里路段两侧,排水渠生活污水呈白色,有明显臭味,流向南侧河道,污染水体,影响周边村民灌溉。 | 鱼台县 | 涉水污染 | 2021年4月24日,收到案件转办单后,鱼台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随即部署案件督办工作,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队,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到现场对反映问题逐一调查核实。经查,反映问题属实: 投诉问题位于王庙镇政府东450米处排水渠,水体内颜色异常,现场不存在生活垃圾,有少许生活污水排入该排水渠现象,主要是镇政府驻地村庄张集、王庙两个村以及镇驻地群众的生活污水,由于张集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较低,造成生活污水处理不完全,外溢所致;同时该排水渠存在芦苇、杂草、浮萍、秸秆等,因此处水系不流动、长期淤积,造成水体变色出现异味,同时对该排水渠进行巡查,未发现有对水体造成影响的其他活动单位。 | 是 | 1.针对排水渠内水体呈白色现象,王庙镇人民政府于4月24日对该污染水体漂浮物进行清理打捞,现已清理完毕。 2.针对张集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较低的问题,镇政府联合县水务局将部分生活污水接入王庙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3.利用附近硬化渠系进行水体处理,合格后浇灌附近农田。 4.动用挖掘机对排水渠进行清淤治理,清理沟渠宽度15米,长度近600米,4月28日前完成。 5.抛洒生石灰对水渠进行水质净化,消除水体异味 下步,鱼台县将继续做好整改工作,跟踪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举一反三,将加强对辖区内水体进行地毯式巡查,发现一处整治一处。 | 无 |
79 | 20210425-50 | 2017年微山县某某公司在微山县鲁桥镇七村建设30MW光伏发电项目,经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摸查该项目属于违建项目,严重破坏生态。 | 微山县 | 生态 | 2021年4月26日,微山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鲁桥镇党委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足球365是什么意思_注册office365邮箱1、关于微山某某公司30MW光伏电站项目问题的调查。经核实,因微山某某公司30MW光伏电站项目用地在南四湖自然保护区内,2017年3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立即停止光伏发电项目违法使用林地湿地行为的紧急通知》(济政办发明电〔2015〕43号)。2018年1月5日,微山县人民政府向微山某某公司下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责成有关部门查封微山某某公司30MW光伏项目现场,强制拆除违法设施。2018年12月,光伏支架等相关设施已基本拆除完毕。2019年2月底生态修复及土地复垦全部改造完成。该情况不属实。 2、关于信访人反映的“村里扣除了开发公司三万余块太阳能板”问题的调查。经核实,信访人反映的“村里扣除了开发公司三万余块太阳能板”情况不属实。 3、关于信访人反映的“村里上报共计九万方但取土后形成的多个坑要远远大于九万方”问题的调查。 经核实,微山某某公司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占用土地原为鲁桥镇七村村民鱼池,建设光伏初期需利用土方填鱼池。项目相关设施拆除后在生态修复过程中,按照山东省水利厅鲁水建函字【2020】57号批复要求,需对鲁桥七村辖区内湖面水域进行清淤治理,由于清理出的淤泥土方量较大,于是就把挖出的土方用于湖东堤加固、山体修复、国家滞洪区撤退道路建设等相关民生工程。实际清淤共清理土方9万方,其中山体修复工程2万方、国家级滞洪道路工程2万方、湖东堤环湖大道道路工程1万方、镇污水处理厂工程3万方、小龙河工程1万方。信访人所反映的“村里上报共计九万方但取土后形成的多个坑要远远大于九万方”的问题不属实。 4、关于信访人反映的“每次支付的费用没有直接打到村公户而是转到刘某某处”问题的调查。 经核实,鲁桥镇七村村民刘某某为工程作业现场记录员,负责现场收取机械费和人工费。刘某某收费后转给村现金保管张某某保存。支出时由张某某转给村会计刘某某负责付款给施工方,结算现场作业费和人工费。刘某某代为收取相关费用为山体修复工程款共计21万余元,没打到村账镇管账户情况属实,但开了收据款项为20万元,其它1万余元没有开收据,实际现场作业费和人工费总支出为21万余元。该问题属实。 5、关于信访人反映的“水坑作为村里集体资产承包给郑某某,没有公开招标没有开会研究”问题的调查。 经核实,鲁桥七村村“两委”通过四议两公开、邀标等程序,把土地承包给微山县某某专业合作社,承包期为2021年2月1日至2036年1月31日。该问题不属实。 | 是 | 1、目前,信访人反映的取土区域,已完成生态修复及土地复垦,该区域内生态环境良好。 2、转办件中反映的收支不规范的问题,相关部门介入进一步核实处理。 下步微山县将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针对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巡查,避免出现生态环境破坏现象。严格工作程序,加强信息公开。对涉及集体公众的事项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 无 |
80 | 20210427-4 | 邹城市太平镇谢庄西与微山县马坡镇十里村东交界处十里沟河,河道内水质发灰,水体散发刺鼻气味,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十里村农户经常用该处水体进行灌溉,致使农田进行减产。 | 邹城市 | 涉水污染 | 该案件与20210426-41号反映问题相同,已合并办理。 | 是 | 该案件与20210426-41号反映问题相同,已合并办理。 | 无 |
81 | 20210427-36 | 太白湖新区石桥镇仙庄村幸福河到辛店村南闸口,有一家无名鱼塘,影响了南水北调工程的水质安全,从发现到现在约5-6天。 | 太白湖新区 | 涉水污染 | 该案件与20210424-4号反映问题相同,已合并办理。 | 是 | 该案件与20210424-4号反映问题相同,已合并办理。 | 无 |
82 | 20210427-37 | 微山县微山岛景区内环湖路,有多家养殖场(养鸡、养鸭),每家大约100只,无排污措施,味道刺鼻。 | 微山县 | 大气污染 | 2021年4月27日,微山县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微山岛镇党委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核实,沿微山岛景区内环湖路的上庄、杨村、吕蒙、姚村等村有多处鸡鸭散养户,多是20多只内,个别30至40只,多为林下或院内圈养, 部分放养,现场有轻微异味。 | 是 | 1、劝导环湖路边采取放养方式的的养殖户改为圈养。 2、责令环湖路边的养殖户及时清理鸡、鸭粪便,减少养殖气味的产生。 下步,微山县将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针对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加强对辖区内畜禽散养户的监管,防止出现气味扰民的问题。 | 无 |
83 | 20210427-40 | 太白湖新区辛店村中水库,5家养殖户(养鱼),往水库内撒大量鱼药,水库地有粪便堆积,用围栏围住,严重影响南水北调水质工程。举报人要求撤掉围栏渔网。 该案件为重访,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尽快办理。 | 太白湖新区 | 涉水污染 | 该案件与20210424-4号反映问题相同,已合并办理。 | 是 | 该案件与20210424-4号反映问题相同,已合并办理。 | 无 |
84 | 20210417-21 | 济宁市任城区洙赵新河河道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存在决策失误、重复建设、浪费国家财政环保建设资金情况。 | 任城区 | 其他 | 接到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件20210417-21号后,任城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限期办理和回复,现将问题调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如下: 1、关于济宁市任城区洙赵新河河道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存在决策失误问题。2020年7月26日,任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向任城区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作了《关于实施部分水生态环境项目的汇报》,其中就洙赵新河综合整治二期工程项目必要性进行了专题汇报,为解决原洙赵新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范围内农田退水、二滩地复垦等问题实施该项目,会议原则同意任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实施部分水生态环境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要求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深入研究论证,实施好洙赵新河综合整治二期工程,打造流域综合治理的亮点和标杆。2020年9月,任城区生态环境分局编制了《洙赵新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并组织水利、环保、项目管理等行业专家和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喻屯镇等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研究论证,与会专家认为洙赵新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二期)有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通过了《实施方案》。综上所述,洙赵新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实施是经过区政府常务会议同意,专家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论证通过后组织实施的,不存在决策失误问题。 2、关于重复建设问题。洙赵新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实施范围为洙赵新河安兴集桥至滨湖大道桥的二滩闲置土地,原为洙赵新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于2013年1月经原中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立项,2015年8月开工建设,2016年5月完成竣工验收。2020年3月,任城区水务局实施洙赵新河治理工程,为此洙赵新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进行避让且无法修复。洙赵新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避让后,原工程建设用地空闲,若河道湿地不及时进行生态修复,将被周边村民复垦为农田,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直接排入洙赵新河,将严重影响国控洙赵新河喻屯断面稳定达标,同时影响南四湖的水质及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过境水质安全。综上所述,洙赵新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在闲置的洙赵新河二滩土地上实施,不存在重复建设问题。 3、关于浪费国家财政环保建设资金问题。济宁市任城区洙赵新河河道综合整治二期工程使用2020年国家补助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建设,2020年9月1日,任城区生态环境分局通过公开招投标完成了二期工程的设计招投标工作,中标单位为北京某某有限公司,图纸设计完成后,组织专家对图纸的进行了论证;2020年12月28日,济宁市任城区财政投资绩效评价中心《任城区洙赵新河河道综合整治二期工程预算评审建议书》(济任财评〔2020〕46号),确定了评审预算(建安费);2021年2月5日,济宁市任城区洙赵新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二期)项目在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了施工、监理公开招投标,施工中标单位为北京某某某有限公司,监理中标单位为山东某某有限公司;任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已委托某某有限公司对二期工程进行跟踪审计;项目前期论证、招投工作、实施过程合法合规,同时该项目有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不存在浪费国家财政环保建设资金问题。 以上问题均不属实。 | 否 | 无 | 无 |
85 | 20210420-9 | 梁山县开发区洼李村村西,附近有20-30多家工厂,污水流到附近的龟山河,最近的工厂距离河道200米 | 梁山县 | 涉水污染 | 2021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联合经济开发区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据查: 群众反映的龟山腚河应指南二干渠,南二干渠位于洼李村北,该沟渠为引黄灌溉渠,自西向东流入西环城水系,南二干渠于西环城水系建有节制闸;龟山河为城区排涝河,自东向西汇入西环城水系。梁山经济开发区洼李村西共有19家企业,全部办理了环评审批、验收、排污许可整等相关材料,行业主要为机械加工、纺织企业,通过逐一排查、核实,无涉水企业;南二干渠沿途师庄、洼李等村庄,村庄居民生活污水有排入南二干渠现象;污水管网提排不及时,出现泄漏,污水流入南二干渠。投诉工厂排水问题不属实,但存在生活污水溢流污染河道问题。 | 是 | 梁山县将切实落实好监管责任,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加强巡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生活污水问题,将采取以下措施:1、开发区、杨营镇成立专班负责问题整改;2、开发区已封堵管网泄漏点位及入河口;3、杨营镇封堵生活污水排放沟渠,将已有污水抽提入管网;同时协调康达水务将师庄社区污水接入管网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4、开发区责成康达水务加大管网水量提升能力;5、开发区联合杨营镇已安置4台泵将南二干渠水体导流入污水管网,预计20天消除河道污水。 | 无 |
86 | 20210421-19 | 汶上县郭楼镇马店村北边马店社区4幢楼生活污水直排安流渠河道,对河道造成污染,安流渠已经断流,生活污水形成黑臭水体,气味对周边居民产生严重影响。 | 汶上县 | 大气污染、涉水污染 | 接到省督察该转办件后,汶上县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班,4月21日对转办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经查: 该河段污水主要来源于马店社区内4幢楼产生的生活污水。该河道地势较低,水流不畅,植物稀少,相对污水量较大,自我净化能力不足,导致水质差。投诉问题属实。 | 是 | 1、郭楼镇政府于4月22日利用抽粪车对该处发臭水体进行了清理,运送至附近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及时抽取4栋居民楼化粪池中的污水,避免再次流入河道影响居民生活,出现不良影响。 2、汶上县水务局已将马店社区污水处理纳入2021年度农村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对河道污水和生活污水进行标准化处理。下步将指导郭楼镇将安流渠纳入汶上县水系连通治理工程,对河道底泥进行清理、种植水生植物,提升净化能力。 4、汶上县将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抓紧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对于郭楼镇马店社区4幢楼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接引入附近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因地制宜,对河道进行整治,保持河道内水流清澈。 | 无 |
87 | 20210421-42 | 昔日弄虚作假环保工程,今日摇身一变成稻田退水示范工程(任城区洙赵新河湖口节制闸国控喻屯断面水质超标问题)。 | 任城区 | 其他 | 接到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件20210421-42号后,任城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区生态环境分局限期办理和回复,现将问题调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如下: 1、关于伙同北京A有限公司通过稀释湖水浓度干扰水质监测仪器使之达标问题。 应急服务项目2018年2月20日开始建设,同年3月投入使用,同期洙赵新河喻屯断面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在其上游喻屯镇251省道西侧20米处,应急服务项目位于入湖口节制闸附近,相距约8公里。2018年11月,水质自动监测站迁至洙赵新河入湖口节制闸附近,设施调试完成并投入使用。洙赵新河喻屯断面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迁至入湖口前,洙赵新河水质已明显改善,应急服务项目已于水质自动监测站迁至入湖口节制闸前停止使用。喻屯水质自动监测站被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评为2020年度“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优秀水站”,排名全国第23名。综上所述,喻屯水质自动监测站不存在干扰水质监测仪器使之达标问题。 2、关于伙同北京A有限公司公然通过场外招标建设洙赵新河应急处理站,投资1489万元,并约定每年600万元运营费,对监测数据进行弄虚作假问题。 2018年2月,区常委会议和区长办公会议同意实施洙赵新河应急治理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因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任城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意将该项目列为应急服务项目,按应急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山东省应急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鲁财采〔2009〕6号)有关规定和货物采购必备流程,任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B公司,通过合法合规的招投标程序,由北京A有限公司中标实施应急服务项目。项目中标价格为1090万余元,运营费用为390万余元(吨水处理成本约1元钱,与污水处理成本相符)。应急服务项目安装完成后,任城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了验收。运营公司每月安排具有资质的环境检测公司取水检测,出水水质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2019年10月29日,任城区审计局出具了《洙赵新河应急治理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审计报告》(济任审投报〔2019〕76号)和《关于洙赵新河应急治理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结算审计的审计决定》(济任审投决〔2019〕76号),最终审计结算金额约为930万余元。2019年1月28日,北京A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邀请专家对应急服务项目的运行效果进行了评估验收,验收结论为满足使用要求,北京A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5日申请拨付应急服务项目的第一季度的运营费100万元,任城区生态环境分局于2019年9月30日将该项费用拨付至北京A有限公司,除本次拨付的100万元运营费用外,从2018年3月应急服务项目调试运行至今,任城区生态环境分局未再向运营单位北京A有限公司支付过任何运营费用。综上所述,伙同北京A有限公司公然通过场外招标建设洙赵新河应急处理站,投资1489万元的,并约定每年600万元运营费,对监测数据进行弄虚作假的问题不属实。 3、关于把稻田退水引入这个弄虚作假环保工程处理水,每年让政府支付高额运营费问题。 2019年12月19日,区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要求任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洙赵新河应急处理站服务方向转变工作,全面处理周边村庄的生活污水及稻田退水,打造全市首个处理稻田退水的综合治理工程。任城区生态环境分局按照区政府要求,通过前期科学调研,利用喻屯镇已建成的提升泵站与应急服务项目使用管网连通,通过沟渠收集洙赵新河入湖口南的稻田退水及生活污水泵至应急服务项目,应急服务项目将来水处理至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后,排入附近沟渠行成生态循环水系。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洙赵新河入湖口周边沟渠水质及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国控洙赵新河喻屯断面月均值均能达到国家、省规划考核目标,项目的实施具有很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近期,任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就应急服务项目运营费用情况将向区政府进行汇报,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后,任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安排有资质单位对运营费用进行评估后报任城区财政投资绩效评价中心进行评审,按照评审价格作为招标控制价,进行公开招标。综上所述,不存在为了照顾北京A有限公司高额的运营费,假借了当地稻田退水需要治理为名,把稻田退水引入这个弄虚作假环保工程处理水,每年让政府支付高额运营费的问题。 以上问题均不属实。 | 否 | 无 | 无 |
88 | 20210424-10 | 兖州区南环城路路北,南护城河和九洲大道路南的穿城河,河水水体发黑,异味刺鼻。 | 兖州区 | 涉水污染 | 接到省环保督察案件转办单后,兖州区第一时间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到达现场,经核实: 1、基本情况:举报的穿城河实际为府河,建于2004年,现老化比较严重,存在部分渗漏情况。目前兖州区已经制定污水管道改造方案,以解决污水、河水混流等问题。2018年沿九州路的污水管道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目前正在施工中山路下的污水管道,预计2021年6月底完工。两侧污水管道投入使用后,将原府河河底污水管道废弃,同时,对河床污泥进行清淤,以彻底解决该河道水体黑臭问题。南护城河现已完成路下污水主管网施工,污水全部截流到南护城河下的污水管网中,已没有污水入河现象,河面水质较好。 2、现场情况:到达现场后,要求加快府河工程施工进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班加点尽快完工,以彻底解决府河水体黑臭问题。投诉问题部分属实。 | 是 | 1、加快中山路污水管网建设,预计6月份完工。2、污水管网完工使用后,对府河河底污泥进行清淤,预计7月中旬完工。3、安排人工对府河河面进行打捞保洁。4、下步,兖州区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巡查及监管,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 无 |
89 | 20210424-37 | 曲阜市鲁城街道仓庚路曲阜市市政府北面、西面小沂河,生活污水污染水体,夏天异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举报人怀疑有企业偷排。 | 曲阜市 | 涉水污染 | 2021年4月25日下午,曲阜市组织曲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鲁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现场检查,自大同路桥向西至春秋中路春秋桥沿小沂河两岸查看,在小沂河沿河周边未发现企业污水直排河道,未发现有生活污水管道直排河道,未闻到明显异味。 | 否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