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济宁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面谈、面试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3-01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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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3年市农业农村所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面谈、面试工作,按照《2023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引进公告》要求,现将济宁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面谈、面试工作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面谈 (一)面谈时间、地点 面谈时间:2023年3月4日上午9:00。 面谈地点:济宁市任城区机关招待所(济宁市任城区财神阁街11号 总台电话:0537-2212988)。 (二)面谈形式 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组织面谈。面谈参照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谈成绩采用百分制。根据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三)面谈考场 济宁市任城区机关招待所东二楼会议室。考场设置候考室、面谈室、休息室。面谈室设考官席、答辩席、计分席、计时席和监督席。 (四)面谈考官 由5名考官组成,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4名。 (五)面谈程序 1、入场。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前50分钟(上午8:10)到达面谈考场。考生到达后,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在签到处签到,上交通讯工具,工作人员核对参加面谈人员身份信息。 2、抽签。面谈前30分钟(上午8:30),考生在候考室抽取面谈顺序号,并在《考生面谈抽签顺序登记表》上签字。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以到达时间依次从剩余签号中抽取面谈顺序号;面谈开始后(上午9:0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谈资格。 3、答辩。到达开考时间(上午9:00)后,考生依抽签序号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面谈室进行面谈。考生思考和答题时间共计6分钟。面谈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 4、评分。考生答辩完毕后,考官对考生的综合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并量化打分。考官量化打分平均值作为考生面谈最终分数。面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5、公布成绩。考生面谈结束后,由主考官按照报考岗位当场公布面谈成绩,考生签字确认后离开考场。 6、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到休息室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3月4日下午2:30。 面试地点:济宁市任城区机关招待所(济宁市任城区财神阁街11号 总台电话:0537-2212988)。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分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列入考察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三)面试考场 济宁市任城区机关招待所贵宾楼4楼407会议室。考场设置候考室、面试室、休息室。面试室设考官席、答辩席、计分席、计时席和监督席。 (四)面试考官 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考官6人。 (五)面试程序 1、入场。考生于面试前50分钟(下午1:40)到达面试地点。考生到达后,凭二代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在签到处签到,上交通讯工具,工作人员核对面试人员身份。 2、抽签。面试前30分钟(下午2:00),考生在候考室抽取面试顺序号,并在《考生面试抽签顺序登记表》上签字。抽签开始后到达候考室的,从剩余签号中抽取面试顺序号;面试开始(下午2:30)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3、答辩。到达开考时间(下午2:30)后,考生依抽签序号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考生按照提供的面试试题回答问题,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人员可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思考。在规定的面试时间用完后,面试人员应停止答题。如规定面试时间仍有剩余,面试人员表示“答题完毕”,不再补充的,面试结束。 4、评分。面试考生回答完全部试题后,考官根据其回答问题的情况进行评价,确定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5、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根据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组成的面谈、面试工作办公室,负责面试组织实施及管理服务工作。聘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对任何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确保“优才计划”面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