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济宁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6 16:09
浏览次数:
按照《2023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引进公告》有关要求,对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3月3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6: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济宁市任城区机关招待所(济宁市任城区文昌阁街11号)贵宾楼4楼407会议室 三、审查材料 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原件及复印件;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以上材料请按照顺序装订。) (6)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报名序号),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2、应聘人员须做好相关准备、备齐审查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指定材料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3、资格审查将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请各位考生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济宁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sdjnny.zyhxing.com)发布的最新信息,因个人原因和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5、考生请佩戴口罩进入资格审查现场,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3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引进公告》执行办理。 3月4日进行面谈、面试,具体方案在“济宁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另行发布;3月5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行体检。 此公告已阅读完毕的,请于2月28日上午12点前回复邮箱jnnyzk@163.com,邮件主题内容为:“姓名***,报名序号***,已阅读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现场资格审查的公告,本人参加(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面谈面试。” 咨询电话:0537-2348283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