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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动态>通知公告
        济宁市价格事务服务中心登记管理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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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3-17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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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

        单位名称:济宁市价格事务服务中心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洸河路富华园小区公建1号楼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分析、专项调查等具体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市农产品成本常规性调查和专项调查等事务工作;开展成本收益分析,为部门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开展本级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提出(委托)的各类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业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涉案物品价格复核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及以涉税为重点的涉行政事项价格认定事务性工作;承担市发展改革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法定代表人:臧兴无

        经费来源:财政全额事业拨款

        开办资金:¥360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宁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济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二、 依法年度检验检查的信息

        (一)开展业务情况

        1.多措并举,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中心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严格按照换届选举程序,圆满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严格遵守“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选派5名同志到委机关各业务科室学习锻炼,1名同志参加省四进工作组,1名同志参加市委市政府助企攀登活动,1名同志参加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选派9名同志下沉社区,参与一线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融入业务管理中。

        2.积极作为,深入推进价格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1)强化常规价格监测工作,织密“价格监测网”。制定实施《济宁市价格监测质量考核办法》,按季度对各县市区开展价格监测工作考核。设立市级价格监测直报点,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严肃上报时间、狠抓数据质量,并按要求做好情况变化说明和相关分析。2022年,共上报数据两万余条,完成各类分析报告300余篇,全市监测数据上报率、准确率均达100%。

        (2)提升应急价格监测效能,充分发挥监测预警职能作用。一是制定《冬奥会期间济宁市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监测工作预案》等工作机制,做好重要节假日价格监测预警工作。二是及时启动重要民生商品应急监测工作。发现蔬菜等部分重要商品出现异常波动征兆后,第一时间向委机关和省中心上报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数据。三是加强市场调研。完成蔬菜、煤炭、农资、生猪、饲料、国家安全专项调查等7篇政府约稿。

        (3)服务社会民生,纵深推进助推监测工作。一是开展滩区迁建物资监测,确保迁建工作稳步推进。二是积极开展大蒜目标价格保险监测工作。2022年金乡全县共投保大蒜目标价格保险45.67万亩,每亩理赔金额为88.79元,理赔总额达4055万元。

        (4)履职尽责,高质量做好“三涉一调”价格认定工作。认真完成涉纪、涉案、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及复核工作。2022年,全市共办理各类价格认定案件761件,总案值约4.36亿元。为准确有效的打击犯罪、稳定社会治安作出积极贡献,为地方财政拓宽税源、增加税收发挥积极作用。

        (5)理顺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及时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事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依法开展价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确保价格认定各项工作程序合法合规,为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印发《关于设立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联系点(试点)的通知》和《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探索实践价格争议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对接,指导督促全市全面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

        (6)奋发有为,提升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质量。一是认真开展各类常规调查。二是积极开展各类直报调查。三是高标准完成省汇审任务。在完成本级业务工作外,积极参加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的全省农本调查线上会审,并承担了2022年度全省下半年生猪直报和2023年农户种植意向调查会审的组织协调任务。

        (7)学思践悟,推动干部队伍素质提升。一是组织开展半月讲堂活动。建立半月学习日制度,每半月的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日。二是组织全市价格认定工作人员参加线上学习培训4次,考试合格率达100%,全市价格认定机构及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防范风险能力水平普遍提高。

        (8)导向引领,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撰写的宣传稿《济宁:把农本调查工作融入乡村振兴战略》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以及《中国经济导报》刊发,有力提升我市农本调查工作知名度。充分利用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等媒体,山东省价格认证中心等门户网站大力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全年共计发表新闻宣传报道100余篇。

        (二)资产损益情况

        上年结余为0万元;本年收入489.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9.67万元;本年支出489.67万元,年末结转为0万元。 

        (三)变更登记的执行情况

        根据文件规定,法定代表人、业务宗旨和范围按照程序进行了变更。

        (四)绩效和受奖惩情况

        2022年,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为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先进集体,被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评为年度山东省优秀价格监测定点单位,被评为模范机关建设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五)涉及诉讼情况

        (六)社会投诉情况

        三、单位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价格事务服务中心

        内设机构: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监测部、成本调查部、价格认定部、复核事务部。

        人员编制:26  实有:24

        实有人员名单:臧兴无 陈晨 张凯 梁吉超 翟虓 张恒 刘锟 贺莹 李芳 郑义 梁瑞 陈晨(女) 张祺 黄丽 王慧 陶学佳 邵璐 刘鲁 张浩 孔垂益 张佳慧 杨雪莹 刘丽霞 陈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