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行业协会,各大企业:
为充分发挥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根据《济宁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济人社发〔2022〕1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市级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举办竞赛原则
举办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应坚持科学、绿色、安全、节俭的理念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员工业绩考核、企业生产和技术革新紧密结合,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二、申报竞赛级别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办或者联合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等共同举办的跨行业(系统)或者重点领域竞赛活动,按照市级一类竞赛申报;由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市级行业组织、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属大企业或者中央、省驻济企业举办的单一行业系统竞赛活动,按照市级二类竞赛申报,其中创新性强、组织严谨规范的技能大赛,经评估也可择优纳入市级一类竞赛目录。
三、申报主体条件
申请举办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的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竞赛主办单位为企业的,其从业人员总数不少于100人;
(三)有与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
(四)有与职业技能竞赛水平相适应的专家裁判队伍,并能按要求完成相应的赛务工作;
(五)具备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条件;
(六)能够提供组织竞赛所需的场所、设施、设备、竞赛原材料和评定成绩所需的检测、检验手段;
(七)原则上应当具有举办竞赛的实践经验。
四、竞赛职业(工种)范围
竞赛职业(工种)优先选择技术含量高、通用性较强、从业人员较多、社会影响力较大的职业(工种),或发展较迅速的新职业(工种)以及行业特有职业(工种)。
举办竞赛的职业(工种)一般应具有国家职业标准,设置了高级工或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但围绕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以及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战略相关领域,特别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纺织服装、高效农业、文化旅游、现代金融等产业领域的技能竞赛项目可酌情申报。
五、竞赛目录发布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竞赛项目申报情况,统筹全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择优确定市级一、二类竞赛目录并发布。
六、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竞赛项目申报工作,要广泛宣传发动,紧密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积极申报技能竞赛项目。拟与相关部门联合举办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的,须事先征得联合举办部门同意后再行申报。
(二)各申报单位需提交申报函、实施方案和《2023年度济宁市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表》(附件)。实施方案应当包括竞赛名称、工作目标、主(承)办单位、组织机构、竞赛项目及组别、参赛条件、实施计划、技术标准、奖励措施、经费保障等内容。有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3月2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省运会指挥中心E0761房间),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2967398 电子邮箱:rsjzynljsk@ji.shandong.cn
附件:2023年度济宁市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表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